承市安办传[2019]26号
各县(市、区)、自治县人民政府、高新区管委会、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委员会:
按照《承德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》(承市安字[2019]3号)和《承德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重点任务推进台账(2019年)》(承市安办字[2019]24号,以下简称《方案》、《台账》)要求,请各县(市、区)政府要高度重视化工行业整治攻坚行动,严格按照《方案》中的要求和《台账》中列明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整治攻坚工作任务,按时向市化工攻坚办报送进展情况。同时,对4月份已完成工作中的“一企一档”进行再审核,确保真实准确;对整治范围内所有的企业均要建立“一企一档”,确保无遗漏;对化工园区与企业对接的信息化平台建设方案进行细化,确保建成使用;对企业动火作业及外委施工情况及时掌握备案,确保作业安全。
按省化工攻坚办要求,实行周报告月通报制度,凡是未按时完成时间节点任务的,全市通报,对工作开展不力的,约谈县(市、区)主管领导。
联系人:秦飞,2055850(含传真),15028948546。
附件:1.整治攻坚行动重点任务推进台账(5月份)
2.“四个一批”企业名单
2019年5月8日
(此件公开发布)